各部门、各学院:
为更好的推进和规范我校信息化建设工作,请各部门、各学院报送部门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以及信息员,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部门、各学院确定一名“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领导和协调本单位的信息化相关工作。
2、请各部门、各学院确定一名有一定信息技术基础的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员”(要求是我校正式在编职工,一般应为信息科科长或单位办公室主任等相关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化建设骨干进行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今后信息管理处对各部门的信息化服务和技术支持相关工作将主要通过信息员这一桥梁来进行。信息员的具体工作职责范围附后。
请各部门、各学院将本单位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信息员名单填写在填报表中(见附件1),于6月4日(周一)17:00之前将电子版发至信息管理处邮箱:cio@ujn.edu.cn。如有问题,请致电信息管理处8973-6670。
附:信息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 熟悉相关信息业务,遵守组织纪律,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较为熟练的计算机及网络应用能力。
第二条 负责就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事宜与信息管理处进行沟通和协作,协助本部门信息化分管领导推动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
第三条 信息员应参加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应用系统培训活动,熟练掌握与本部门相关的各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方法,及时做好部门内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应用系统的推广使用。
第四条 信息员负责所在部门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和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保证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本部门在信息公开目录内需要公开的信息。负责学校办公自动化(OA)系统中校内下发文件在本部门内的文件流转工作以及本部门领导交办的与学校重要信息系统的业务对接工作。
第六条 信息员一般应能对自己所在部门的信息化业务相关问题、内部系统故障进行分析及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处理。
第七条 信息员负责自己所在部门信息系统、网站的安全与保密工作,网站内容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特别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加强网站信息的监管工作,定期查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报给信息管理处,确保网站信息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保证部门的信息安全,严禁不宜及涉密内容在网站或工作社交媒体上传播。
第八条 信息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该项工作的,应及时向信息管理处反馈并由所在单位补充推荐合适人选。